第(2/3)页 毕竟,傻强不近女色,这不近女色的男人,怎么知道打扮自己呢? 又是一个符合流氓团伙逻辑的判断依据。 其实,傻强和何队在这几年有限的几次对话中每次都会聊到一个关于鞋子的话题很是说明问题。 “这鞋子这么丑,还叫人穿这么久,你还有没有人性啊!”傻强半开玩笑的怼何队。 何队淡定地说:“目前警队就是这个条件,这高科技的定位器要想埋进鞋子里头,还只能是皮鞋,皮鞋鞋底是胶合的,便于放置定位器,你就委屈委屈,我知道,皮鞋没有运动鞋穿着舒服。” “那也给我多几款鞋子叫我换着穿不是?”傻强继续抗议,“顶着一双鞋子穿,这不是引人注意吗?” “一个定位器就是一个波段,你这边换着穿,我那边怎么跟踪呢?” 这真是无奈的事。 一般来说,团队的领导都是善于做人思想工作的,比如何队。 何队笑了,又道:“这是你的人设,正好符合你的风格,要知道成功的卧底都有一个显著的风格属于自己,你的风格就是傻,忠,童子鸡,风格越是鲜明,反倒是越是安全,而且对你有利,不是?” 一听到“童子鸡”这事,傻强就没了脾气,知道何队又借机调侃他,不由也就闭嘴了。 在流氓团伙里头混,卧底要想洁身自好是不可能的事情,其中最大的诱惑就是乱性,人一旦乱了性,要想保持住自己的本性就难了,所以说但凡卧底,酗酒打架都不是问题,但就是不近女色呢! 还是有道理的。 就这样,傻强在流氓团伙中一卧就是几年,成了一个人缘极好的小头目。 有一种人缘,是靠供人吐槽换来的,团伙成员在潜意识里头都或多或少地在傻强身上找到一种优越感。 “你看人家傻强,不是没钱,还那么节约,哪里像我们,钱都花这身行头上了……” “我看是女人身上了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