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金榜题名会有时 不差妞了就-《古物纪》


    第(2/3)页

    “见面不如闻名?才子大抵都是山川灵气所钟,又怎么会没有英俊的相貌?”小玉一边说道,一边微微的低着头重新打量着我,螓首斜斜好像是萌萌小兽懵懂的注视,蛾眉弯弯却像是花间蝴蝶翩翩的舞动——仿佛在知道我是谁之后,我的样子就有了改变。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她把我之前的样子忘记……这是什么东西,还挺顺口的。

    她真的知道我,也读过我的诗。文人洗练文字那是天职,然而皓首穷经、青春作赋之后若是落得个无人赏识的下场,真可谓“文心雕虫”。文字见赏于人,我早就感受不到兴奋——大唐疆域堪为历代之最,太宗皇帝常言“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科举是不禁那些撮尔小国中人参与的,进士实在是全天下文采最出众的一批人,我既然能够列名其中,自然是青钱万选、万选万中,但是,文字见赏于美人,还是如斯美人,这种兴奋的感觉却是我从来不曾体会过的。

    “小娘子……”我才待开口,却被净持打断了。

    “叫她小玉好了。”净持打断话头,抢着说道。

    我顺手拿起银杯,没有管净持的话,继续说道:“小娘子爱才情。在下却重美色。才情不需见面,一读诗文便知,不过诚如杜少陵所言‘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文章写得好的人大抵生涯悲苦的居多,尊容往往有些对不住读者。不过这也无所谓,爱吃鸡蛋不必爱上母鸡,我想千年以后别人记得我一定是因为我所写的诗文,而不是这幅皮囊。”

    我抬头看了看小玉的脸色——即便是平康坊里美人儿做花瓶卖,敢直承好色的人也不多吧?我微微昂着头继续说道:“在下重美色。美色便如春水夏花,一时繁华似锦,却终究如水东流,如花零落,一旦过去就追不回来了,正如青春年少的时光一样。十岁那年爹娘带我来长安,我吃到了一种叫‘古楼子’的胡麻饼,当时的我觉得那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后来回到姑臧,我哭着闹着让娘给我做,却始终做不出那个味道。现在,虽然‘古楼子’依旧饼皮酥脆、豉椒喷香、羔肉可口,我却只会当是还算合口的一餐。二十岁时吃到十岁想吃的胡麻饼又有什么意思?我不想在八十岁的时候后悔——后悔二十岁的时候没有和你在一起。如今我有才,你有貌,可谓郎才女貌,互相映衬便一双两好,才貌兼得。”

    我定了定神,又偷觑了小玉两眼——毫无异色,这不应该啊。却又见她们母女相顾而笑,连着陪坐的鲍十一娘也笑了起来,只有我傻傻的看着她们,浑似被人拿线团逗弄的正欢的猫儿。我的心里好似也有只猫儿,在跳,在叫,在挠,在抓,好像往新开的伤口上撒盐般疼,又好像就要愈合的伤口上那种麻麻的痒。她们只是劝我喝酒。

    我不好直接开口问她们笑什么。也许书呆子就是书呆子,文章写的好是呆子,生的好看也是呆子,进士及第还是呆子,罢了喝上三杯回吧!去休去休!我不禁想起鲍十一娘之前说的话“资质秾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是啊,故霍王之女,哪怕流落风尘也不是我这书呆子可以高攀的。我不禁想起从新昌里到胜业坊的路,路上的我满怀希冀,只觉得一路所见无不可亲可爱,傍晚的阳光照耀大千,我仿佛漫步在一条金光大道,青骊驹、黄金勒,好一位春风得意的翩翩美少年。最后还不是……哎!

    饮了几杯不知其味的酒,我暗自想到:不行,我要再努力一搏。于是我站起身来,说道:“久闻小玉唱曲乃是长安一绝,论其声明来不逊于昔日的公孙大娘。不知道我今天是否有福,能听小玉弦歌一曲。”这是过分的恭维了,公孙大娘是开元年间天下闻名的剑舞者,有诗云“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以之比拟霍小玉自然是欲博佳人一笑。不过,恭维总是恭维,只要能让受者愉悦,过分一点也是不妨的——就像把功绩归于上级,错误归于自己,即便搞错了上级也会大度的表示不在意。

    “十郎说的我还没喝两杯酒,脸就已经红了。”小玉的脸确实有些泛红。

    “哦。我要敬你一杯!多谢你赏识我的诗,多谢你肯为我唱一支曲!”说罢,打蛇随棍上,我直接干了杯中酒。

    小玉微微有些气恼的横了我一眼,还是净持示意旁边的丫鬟取来了琵琶,送到小玉手边,小玉在犹豫了片刻,略有些勉强的接了过来,说道“李大公子,想听什么曲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