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交换意见-《我是刘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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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是杀人的问题!
现在已经进入了冬天,杀人的季节已经来临。
汉室与隋唐之后的王朝不同,甚至与东汉都不同。
汉室的律法赋予了地方郡守处决犯人的权力。
在汉室,多数死刑犯,不需要上报天子,地方官自己就可以杀了。
更麻烦的是,汉律规定,地方官在刑讯犯人的时候,除了太宗皇帝已经明令废除的肉刑外,其他刑罚,都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一般来说,地方官鞭笞犯人,甚至将犯人鞭笞致死致残,这些都不是事。
历史上的韩安国也有死灰复燃的故事留下。
这些两千石甚至万石的顶级贵族官僚,尚且被狱卒弄得欲仙欲死,何况平民百姓?
史记上王温舒就曾感慨要是冬天再长一点就好了。
义纵也曾干过杀人杀到全郡上下人人胆寒,郡中豪强的血流的连河水都染红了的地步。
更麻烦的是,汉室的地方郡守,是将杀人视作政绩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冤假错案,自然就免不了。
可是作为皇帝,刘询却不能让这些家伙乱杀人。
而且,中央集权的一个特征,就是皇帝拥有死刑的复核权。
所谓生杀予夺,尽操于天子之手。
像现在这样,地方官自己就可以决定杀人,这对刘询来说,太不科学了。
而且也不利于汉室中央政权的威权。
刘询临襟正坐,对着霍光与魏相道“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时,曾下诏曰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天子执政,首在活命,如今地方郡守,郡尉乃至于郡司马、主薄两千石封疆大吏,操执生杀大权,两千石固多贤明大臣,然,亦也难免忙中出错,朕意将死刑处决之权,收归中央,由廷尉复核,上报朕前,亲笔勾绝,而后准予处刑!”
霍光与魏相对视一眼,然后拜道“陛下仁善,臣等谨奉诏!”
对于中央来说,当然是权力越多越好了。
而且,自秦以后,中央集权就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更何况,天子所说的这个事情,只要不是笨蛋,都知道,天下舆论与民心,都是支持的。
诸子百家,无论什么派系,都不会在这个涉及少杀、慎杀的问题上多嘴。
至于把持话语权的地主官僚阶级,恐怕,要对这个决定举四肢支持了。
毕竟,朝廷的肉食者们比起地方的郡守来说,是要脸的。
譬如孝景皇帝时的廷尉张欧,当了三年廷尉,前后拢共就杀了十几个人,就这些人,都还是被逼的没有办法才杀的。
这些年来,汉室的高层,已经出现了不少爱惜羽毛的人。
只是,刘询更看到了,实际上目前现行的汉律对于权贵官僚阶级的权益是非常看重的。
汉律中就规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审判定罪。
至于关内侯以上及两千石犯罪,更是只有丞相、廷尉与皇帝才能决定其命运。
说到底,刘氏江山的本质,是封建王朝。
汉室的律法自然会偏向照顾地主权贵阶级和有钱的商人。
在多数时候,平民与有钱人犯罪,是两种待遇。
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就是太史公与公孙贺。
历史上太史公触犯孝武皇帝,被判宫刑。同一时期的公孙贺犯下了失期之罪,按照军法当死。
但结果是,太史公被割掉了小jj,而公孙贺则只是交了一笔赎金。
至于李广。单单是赎死就赎了两三次。
换句话说,刘询收回死刑的复核权,实际上受益的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
至于地主豪强这种阶级,他们倘若犯罪,该死的一定会死。不该死的即使没有皇帝勾绝也死不了。
历史上杀人盈野的酷吏们,幕后的主使者,除了皇帝外,还能是谁?
不然你以为王温舒、义纵、张汤、咸宣这些杀人魔王当真有自己的意志,本身就是嗜血的恶魔?
刘询抛出这个死刑复核制度。也有些安抚那些被吓傻了的地主官僚阶级的意思。
毕竟,皇帝嘛,还是要有演技的。
不能让人看出你是幕后黑手。
罪责与怨望归于臣子,而功绩与赞美归于皇帝。
谈完死刑复核权。刘询感觉,也铺垫的差不多了。
于是,对霍光道:“丞相,朕近日观执金吾自东南送回来的,东南勋贵种种不法之事的卷宗,朕发现,东南最近十余年 ,每岁自盐铁、铸铁能获利数十万万,甚至一度天下制钱半出吴逆,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江山社稷计,朕觉得,孝武皇帝时盐铁、铸铁之政策,已经必须到了变革之时,且,盐铁铸铁之利,若为社稷所有,岂非等若每岁岁入倍之?朝廷自盐铁获利后,得之更可兴武备、抚孤寡,修水利,建桥梁。如此,民不益赋,而海内用饶,未知丞相怎么看?”
听到刘询终于谈及盐铁,霍光不知为何,感觉心中一松。
其实,不知刘询这个皇帝害怕与霍光这头犟驴起冲突。
霍光其实也怕跟天子犟起来犟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答案很简单,天子年少,而他霍光功高。
一旦真犟起来,恐怕坊间舆论会批评他欺压少主,嚣张跋扈。
对霍光这种自诩纯臣,自认为忠臣的臣子来说,发生那样的情况,是无法原
谅,更会是他一生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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