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盛天跟盛黎不一样,他常年呆在部队里,穿的衣服不是迷彩就是军装,偶尔出门也不会太讲究。 但今天是甜甜的婚礼,他特意去商场里买了一身行头。 他不喜欢西装,感觉太束缚,所以买了一个黑夹克,下面是一条工装裤,脚上踩了一双马丁鞋。 几个男孩将盛天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 常年混迹在这个圈子里,少年的眼睛很尖锐,盛天那张脸确实很帅气,但很陌生,不是帝都名流。 而且身上的衣服虽然是名牌,但是不够讲究,说到底也不过是‘穷人’,几个男孩眼睛里闪过轻蔑,“你确定你惹得起我们?” 盛天挑眉,“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惹不惹得起呢?” 盛天从小就混,天不怕地不怕,是个混世小霸王,那一条街上,包括学校里的孩子都怕他。 他进部队之后,之前被他欺负过的人每天烧香拜佛,恳求盛天能够一只呆在部队里,千万别回去。 现在不过区区几个小兔崽子,他要是害怕了就不配称为天子了。 盛天活动了一下骨关节,将怀里的梅好推到安全地带,他摸了摸她的发顶,“回去找甜甜吧!” 梅好看着盛天,摇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