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斑鸠先生,你是想要剥掉我的皮吗?对于我这样的老头子来说,这可是太残忍了!”阿尔芒开了个小玩笑。他希望为自己争取至少一个玩笑的时间,来想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办。 “当然不是,阿尔芒阁下!”可是斑鸠根本没有接他这个话茬,而是单刀直入地提出了自己的打算:“没有谁比你更了解彼得-戴维斯先生,也没有谁比你更得他的信任——虽然你已经老了,但是在彼得-戴维斯先生的眼中,你是除了他哥哥之外,最信任的人了!我需要你和我一起,帮助戴维斯先生,控制拉勒米堡!” “呃……”,阿尔芒浑浊的眼睛颤抖了一下,像个名副其实的老人一样都囔了一阵,才又对斑鸠说到:“对不起,斑鸠先生,我刚才没有听清你说的话——” 另外一枚子弹被斑鸠丢在了柜台桌面上,滴熘熘地转动,铅子和木板摩擦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于是阿尔芒接着说到:“——但是你说得没错,彼得-戴维斯先生的确很信任我!他是个混蛋,但这个混蛋有一个很了不起的哥哥,斑鸠先生,我不知道你对那位杰弗逊-戴维斯先生了解多少?” 斑鸠笑了一下。“我猜,他明年会成为联邦参议员,你觉得呢,阿尔芒先生?” 阿尔芒看着斑鸠,嘴唇翕动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阵,才沉声说到:“看来你什么都知道。既然你如此,那你便应该明白,‘帮助’彼得-戴维斯先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想,他不会拒绝我的‘帮助’的——不,是我们的‘帮助’!” 斑鸠将‘我们’两个字重重地咬了一下,以便让眼前这位耳朵偶尔会不太好使的老人听得更清楚一点。 *** 在来到拉勒米堡的路上,斑鸠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到底是选择来昂、布朗、还是彼得-戴维斯? 选择来昂,毫无疑问是easy模式。 这位曾在大平原上叱吒风云的大老,虽然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文明人,脱下了马靴火枪和牛仔帽,穿上了燕尾服,端起了酒杯、雪茄和钢笔,偶尔还会给贫困的白人村庄捐款。 但是,密苏里河底至少有一百具绑着石头的尸首能够证明:这片土地,是属于来昂的! 拉勒米堡街道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榆木,不是因为榆木好看,是因为来昂先生喜欢榆木; 拉勒米堡的民兵团旗帜上写着一个大大的‘l’,那可不是拉勒米堡的简写,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来昂先生的l; 去年联邦议会向拉勒米堡派出了一个由某位议员带领的考察团,结果才走到肯塔基就遇到印第安盗贼的袭击,全军覆没了。来昂先生还千里迢迢派人参加了那位倒霉议员的葬礼。 …… 如果是选择布朗家族的话,虽然难度稍微大了点,但布朗先生也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 那就是在斑鸠写出去的三封信中,布朗家族是唯一一个派人前来回信了的。 布朗先生说:“三七分账!” 当然,斑鸠是三,布朗是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