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 重罚-《绝色宠妃:不做女将军》
第(2/3)页
武谦基向来懂得揣测主子的心意。洛王既然这么说了,既是保留了武谦基的颜面,没有直接驳回,也有轻罚秦晏凌的意思。更何况司马越秀也在一旁求情。秦晏凌一心想离开军营,如果殿下真的应允倒是遂了他的心意。他向洛王建议:“依殿下所言,秦晏凌确实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只是殿下治军向来严厉,切不可因一人破例。如果不严惩秦晏凌,他人加以效仿,届时营不成营军不成军,如一盘散沙,还如何行军打仗。所以还请殿下严惩,才能令军中兄弟心服口服。”
洛王问:“武军事熟知典籍律法,依秦晏凌所犯之罪,该如何惩罚?”
武谦基言:“回殿下,杖责二十军棍。”
一听被重责二十军棍,秦晏凌倒是不乐意,还不如直接逐出军营来的直接呢。他立即反驳:“二十军棍?不行,还是直接逐出军营吧。”
洛王怒视他一眼,愤怒的说:“本王念你曾有军功建树,不忍心将你逐出军营。如若你再得寸进尺,本王绝不姑息。秦晏凌擅离军营不受军法,杖责军棍二十,以此为戒,下不为例。司马越秀监军不严,纵容偏袒内戚,从重处罚杖责四十。此事就这么定了,无需再议。”
有司马越秀陪着受罚,秦晏凌有些幸灾乐祸,连忙跪地叩谢:“谢殿下。”
司马越秀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会连累到自己,还是认同洛王的做法,作揖回:“属下遵命。”
唯有武谦基替司马越秀求情,他说:“殿下,晋国公府三日后有喜宴。如果这时候重责司马将军,总不能让他重伤参加喜宴,这毕竟是司马将军儿子的周岁宴。依属下之见,四十军棍且先记着,待日后再罚。”
洛王一想也是,总不能让他带伤参加儿子的周岁宴,便同意了武谦基的建议,说:“依武军事所言。”
秦晏凌一想,司马越秀的儿子是他外甥,他也是要参加晋国公府的喜宴。连忙说:“不能这么有失偏颇吧,我也得参加晋国公府的喜宴,我受了重伤就能参加了吗?还是将我逐出军营吧,干净利索,一了百了。”
洛王明白秦晏凌的心思,他越是有所求却偏不满足,故而他说:“秦晏凌再得寸进尺,本王就将你调往伙头营,做个挑柴做饭的伙夫。”
“是。“秦晏凌悻悻的应着,不敢再多言,等着接下来的重责。可洛王却不急着行刑,倒是在问:“黎殊儿当真是秦凌?”
秦晏凌想避而不谈,可是武谦基和司马越秀都在等着他的回复。他失落的说:“与我妹妹确实长的很像,可我妹妹已经不在了。当年我沿悬崖峭壁索绳而下,亲眼看见被猛禽撕成了碎末,连个完整的尸块都没能抢回来,还弄得满身是伤。再说了我妹妹是个柔善的弱女子,可不会武功。我大概是太想念她了,一见到黎姑娘才会失了分寸。”
第(2/3)页